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湖南长沙,房东合同期内涨房租被拒,怒砸租户90万水果店

2024-07-05 15:14| 来源: 网络整理| 查看: 265

等陈小姐过完年回来,发现店铺所有东西已经不翼而飞,不仅如此,房东甚至还找人来,把陈小姐花90万的装修砸得面目全非,且房东已经将房子租给下一家店铺。

看着自己辛辛苦苦经营起来的水果店,一夜间变成废墟,还被另一家租户入主,血本无归的陈小姐哭笑不得,这事情换做是谁,恐怕都无法接受。

看到90万投资付诸东流,陈小姐愤怒地联系房东要求见面协商,房东却拒绝见面,完全没有商量的余地,甚至嚣张的大喊,有本事就去告我!

陈小姐只好找到记者曝光,面对镜头陈小姐哭诉道:如果都这么不守法,社会肯定会乱套,我们一家人的心血,所有的东西,开门营业的东西,被他们砸成这个样子!

合同上已经白纸黑字写好各项条款,既然房东和陈小姐签订过10年租赁合同,如今合同没到期,房东强行涨房租肯定没道理。

按合同来看,房东肯定是违约,要对陈小姐作出赔偿,可房东却表示,自己之所以这样做,是因为陈小姐没有按时缴纳水电费,这理由也太过牵强了吧!

不仅如此,房东还称,陈小姐未经自己同意,就把房子分租给第三方,且未及时支付租金,因此房东认为,自己清空陈小姐水果店完全符合规定,说罢还拿出一张《解除、终止合同通知》。

陈小姐:说我们转租给第三方!请问我父母给我钱,要我来做生意,难道这也是转租给第三方吗?

陈小姐认为房东纯属无理取闹,她只是叫父母来照看店铺,何来转租?难道自己开店就必须自己每天看着吗?还不可以招聘员工或者请亲戚帮忙照看一下吗?

陈小姐的弟弟表示,这个房东曾经是他的好友,以前常在一块喝酒聊天吃夜宵,当时觉得这个朋友很健谈、很有本事,没想到知人知面不知心,姐姐租下他的店铺做生意却被暗算。

眼看与房东无法沟通,陈小姐只能前往社区寻求帮助,谁料社区的工作人员也表示爱莫能助,原来,在双方发生矛盾后,社区就曾组织过双方人员坐下来协商。

但当时双方都不愿意做出让步,甚至一度爆发剧烈冲突,以至于社区再想组织房东出面协商时,房东开口就要社区请100个特工保护他安全,否则他无论如何都不会出面协商。

对于如此高规格的安保要求,社区方面也是心有余而力不足,社区主任表示,自己只是社区工作人员,而不是派出所警察,无法保证房东安全。

不过他们也给陈小姐提出建议,那便是通过司法途径来维权,一旁的调解员也表示,因为房东未经陈小姐同意,就擅自毁坏店内财物,且金额巨大,该行为明显已经构成犯罪。

最终,陈小姐决定听取众人建议,用法律武器来捍卫合法权益,让司法机关帮她讨回公道。那么,此事从法律上该如何认定?

1.首先,房东已经构成违约。

双方的租赁合同明确约定,租赁期限为10年,每年租金为14.4万元,房东无理由上涨房租,已经构成违约,陈小姐无需按每年16.4万支付。

双方争议期间,房东应积极协商,而不是采取开车堵门、大门上锁、搬空店铺等方式影响陈小姐做生意,这种行为已构成侵权,需承担相应损失。

2.其次,房东已经构成犯罪。

刑法第275条规定,故意毁坏公私财物,数额较大的,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,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或罚金;数额巨大的,处3-7年有期徒刑。

司法解释规定,故意毁坏财物数额较大是指1-5万元,数额巨大是指5万元以上,若陈小姐被破坏的装修价值超过5万,房东至少判刑3年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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